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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“五五”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
发 布 人:系统管理员     浏览次数:748     发布时间:2007-07-26
院属各部门:
    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,努力做到科学发展,依法管理和经营,为构建创新、和谐、殷实的信息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,根据科技厅机关党委的意见和安排,现将我院今年组织开展“五五”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普法对象:全体干部职工,重点对象为院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。
    二、学习内容:“五五”期间要深入学习宪法,学习宣传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,学习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,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。
    领导干部要学习党中央有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执政、依法行政等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,学习管理经济、政治、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,今年重点学习《新劳动合同法》、《破产法》、《物权法》。
    部门负责人要学习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基本法律制度,学习与企事业组织、生产经营、内部管理、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等相关的法律制度,今年重点学习《新劳动合同法》、《破产法》、《物权法》。
    职工要认真学习《宪法》。
    以上学习内容请各部门在网上搜索。
    三、学习方法:采取部门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,以自学为主。
    四、时间安排:8月份学习《新劳动合同法》;9月份学习《破产法》;10月份学习《物权法》。
    五、学习要求
    1、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,并带头认真学习,努力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。
    2、坚持学用结合,理论联系实际,通过学习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检查、清理、纠正各种违法行为,努力做到知法、懂法、遵法、守法,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,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。
    3、请各部门于2007年10月底以前将学习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院办刘洪琳处。

    特此通知



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院办公室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ΟΟ七年七月二十六日   

信息来源:院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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